本文目录

  1. 长沙网上申请居住证流程图
  2. 微信办理北京居住证流程图
  3. 网上办理居住证流程图

长沙网上申请居住证流程图

法律主观:

网上申请居住证可以搜索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打开网站后填写信息,填写后确认提交,电联当地派出所询问是否通过,15天内到提交申请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法律客观: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微信办理北京居住证流程图

法律主观:

2016年5月份,北京市政府公布了《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并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一、北京办理居住证流程北京居住证办理流程:(一)申请人需要满足北京市居住证办理的条件,准备相关的资料;(二)申请人由聘用单位向其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报市人事局审定核发;(三)北京市人事局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发放居住证。二、居住证积分怎么申请(一)窗口办理流程:1、办理人到居住证受理点填表及提交相关材料;2、居住证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和打印受理回执;3、制证部门制作居住证;4、办理人凭受理回执到居住证受理点领取居住证。(二)办理条件:对于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应当发给居住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个人需要申领居住证外,可以不发给居住证:1、未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六十周岁的;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3、在本省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三)所需材料:1、填好的《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2、办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3、办理人在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片后取得的照相回执;4、居住地址证明;5、劳动就业登记管理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营业执照,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居住证明范本怎么写个人居住证明兹证明王xx(姓名),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现居住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路xx号xx栋xx单元xx室。该房房主刘xx(姓名),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本人与房主系xx关系。

法律客观: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网上办理居住证流程图

一、网上办理居住证怎么办理

1、网上办理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

(1)选择需登录的平台类型,选中“居住登记”进行登录;

(2)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及密码;

(3)用户登录需进行手机验证码校验,填写对应手机和校验码;

(4)个人通过点击“办理居住证”按钮进行居住证的申领申请。

2、法律依据:

《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一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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