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条件2022新规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职人员调动迁移;录用公务员迁移;国(省)属单位内部调动人员迁移;自有产权房屋居住迁移;单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迁移;租赁政府产权房屋居住迁移;随着军人家属迁移。学生户口迁移:户口在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录用、招聘迁移;学生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迁移。以及投靠迁移等。

1、户口可以进行直系亲属投靠:未成年子女、年老(60周岁以上等)父母、及配偶之间相互投靠迁移;

2、购房入户的:当事人的房产面积、房屋所在地、购房时限、迁入户口的总人数、社保缴纳年限等,需要达到当地的入户要求;

3、人才引进的:需要用人单位有相应的入户资质、当事人的劳动合同等条件,达到当地的入户要求;

4、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

成都落户的其他方式

1、购房入户

(1)90_以上: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_以上,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2)90_以下: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_以下需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且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居住证(即2年社保2年居住证,二者缺一不可)。

2、学历入户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投资入户

在我市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投资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4、纳税入户

在我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俩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5、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

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

成都学历落户政策是什么

成都市对外发布了《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其中提出,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成都将改革人才落户政策,推行‘先落户后就业’,鼓励青年人才来蓉创业就业。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办理落户手续。对外地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来蓉应聘可提供7天免费入住的青年人才驿站,对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住房保障,在产业新城投放人才租赁住房,鼓励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集体申请或自主选择租住方式,努力解决各类人才安居之忧,让广大“蓉漂”住得上房、安得了家。”

(一)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凭毕业证即可落户成都。

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二)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的技能人才,也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三个条件:

1、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

2、单位推荐

3、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

成都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

我们平时所说的户口,既包括家庭户的户口,也包括集体户的户口。但是,户口登记必须有具体的地址,只有人与地址相结合,经过户口登记机关的登记,才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户。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成都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办理条件

1)非本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2)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本市5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必要条件)

二、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本市户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老年父母的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老年父母和被投靠子女关于老年父母原籍身边无子女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5、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或被投靠子女住房的提供);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投靠人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拓展内容】

成都人才落户新政新规

本科以上学历凭毕业证即可落 户

成都将改革人才落户政策,推行“先落户后就业”,鼓励青年人才来蓉创业就业。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成都提出,将大力实施“蓉漂”计划,鼓励大学生来蓉创业、鼓励在蓉大学生留蓉发展。要坚持以更开放、更包容、更便利的理念,改革人才落户制度,推行“先落户后就业”,鼓励青年人才来蓉创业就业,实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凭毕业证落户制度。对于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提高落户便利性,努力打造最开放包容和最具人性化的`人才落户制度,让广大“蓉漂”扎根成都、融入成都。

四川成都落户条件有哪些

1、购房入户:90_以上:交房入住以后,在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_以上(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后),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90_以下:交房入住以后,在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_以下(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之前)需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且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居住证。

2、学历入户: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市一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3、毕业入户:非成都生源落户成都前提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非正常情况(口袋户)落户成都——毕业后未办理上户手续,户口还滞留在学校宿舍者。)成都生源落户成都前提条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市成都。

4、暂住入户:在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5、投资入户:在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投资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6、纳税入户:在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俩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7、经营入户:在成都市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外地人员,也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法律依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符合以下国家规定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调动、安置、招录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管理局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外地大学生落户成都有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办理条件: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办理时间:周一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办理资料:1、住房落户需提供:(1)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摘要)(4)落户地居民户口簿(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5)亲属关系证明(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2、集体户落户需提供:(1)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3)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指《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录》)(4)集体户户主主内页和空白内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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