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房产可靠吗
法律主观:
司法拍卖的房子是能买的。司法拍卖的房子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权,法院将其作为抵押的房子进行拍卖来偿还债务。司法拍卖的房子具有价格低、房源少的特点,一般是拍卖成功后,房屋物权就可以进行转让。,《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四百九十三条规定,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司法拍卖房屋存在租赁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继续使用租赁物,向拍卖房屋的所有权人支付租金。出租人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二)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三)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四)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五)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六)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七)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础上再降价拍卖。对房屋的拍卖,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司法拍卖房有过户风险吗
司法拍卖房有过户风险。
1、容易惹上其他债权纠纷。有的房子可能存在其他债权人,如被抵押或者一房多卖的情况。
2、其次,买房人看房不方便,法院通常只对明显的瑕疵进行简单描述,很可能会碰到存在瑕疵的房产,并且所有税费均要买家承担。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明确规定,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4、司法拍卖房屋拍卖流拍后,还会进行两次拍卖的,如果是三次流拍了,那么就只能进行变卖,此时,再无法成交的话,就只能选择以房抵债了。
扩展资料
司法拍卖的房子过户流程:
第一、接受拍卖委托。在这一阶段,委托人将有意要拍卖的房产明确委托给拍卖行,双方签订委托房产拍卖协议,对委托拍卖的标的物达成基本意向。委托人在委托时一般要想拍卖行提供房地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房产证明文件。
第二、拍卖房产标的的调查确认。拍卖行对房产委托人提供的房地产产权证明、有关文件、房产证明材料等进一步核实,必要时到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同时还必须对房产进行现场勘查。
第三、接受委托、签订委托、拍卖合同书。经调查确认后,拍卖行认为符合拍卖委托条件的,与委托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必须符合《拍卖法》的要求。委托拍卖合同中要对拍卖房地产的情况、拍卖费用、拍卖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等加以明确。
第四、房地产拍卖底价的确定。拍卖行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查与分析,必要时请专业的房地产估价人员对拍卖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与委托方共同商谈,后确定拍卖底价和起拍价。
第五、发布拍卖公告,组织接待竞买人。拍卖行一般要在拍卖日前半个月至一个月前登报或通过电视媒体以公告形式发布拍卖房地产的信息,拍卖行要对公告的内容真实性负责。同时,组织接待竞买人,向竞买人提供资料,审查竞买人资格,收取保证金,完成竞买人登记。
第六、现场拍卖。拍卖行、竞买人按照公告的时间、地点,以正常的拍卖顺序对拍卖房地产进行公开竞拍。后若竞买的高价超过底价,有拍卖师击槌成交,应价高者即为买受人;反之,拍卖行宣布不成交并撤回拍卖标的。
第七、产权过户。现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立即支付成交价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定金,并在拍卖行协助下与委托人签订拍卖房地产转让合同书。买受人再支付全部价款后,凭转让合同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地产权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拍房
成都司法拍卖房靠谱吗
靠谱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处置,或者不宜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组成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负责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选定、评审和除名。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已纳入和新申请纳入名单库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予以评审并公布结果。网络服务提供者由申请执行人从名单库中选择;未选择或者多个申请执行人的选择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扩展资料:
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要求规定: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剩余价款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二十四小时内,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将冻结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划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济南市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