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1. 上海积分怎么办理
  2. 上海居住证积分怎么算
  3. 上海积分如何申请
  4. 上海积分怎么申请

上海积分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来沪人员至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来沪人员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用人单位首次申请时应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进行网上注册,并至单位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审核单位信息。

5、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为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申请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6、单位为申请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7、单位将积分申请材料递交至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8、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9、受理点调集申请人档案,以学历申请积分的,需进行教育经历的核实,随后进入审核程序。

10、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11、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上海居住证积分怎么算

上海居住证积分的计算是:合法稳定就业的积10分、合法稳定住所的最高积40分、参加社会保险的每年积12分等,对于当事人的不同条件的,所认定的积分情况也是不同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上海居住证积分怎么算?

(一)基础指标及分值

1、合法稳定就业。

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合法稳定住所。

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

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参加社会保险

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

(1)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

(2)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连续居住年限——与上面三个不同的地方:可以按年限累计。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签注的,每满一年积5分。

(二)导向指标

1、区域导向指标。

持证人在本市中心城区(包含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

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二、如何申请积分入户

(一)一道门槛: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并在蓉参加社会保险的来蓉人员。

(二)积分申请地点:

持证人应在居住证签发机关所在地申请积分。

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模拟估分,符合积分条件的,可委托用人单位在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

如以个人身份进行申报的,可自行到居住地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需申请积分入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

(三)积分申请材料:

(1)由用人单位申报的须提交: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

6、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2)个人申报的须提交: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工商营业执照;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对于居住证积分的认定,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公安机关在办理居住证时,可以对积分进行清算,如果达到规定标准的积分的,就可以为当事人办理居住证,具体情况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上海积分如何申请

很多外地人在沪打拼,除了赚钱,就是希望孩子能够享受上海的教育条件,扎根下来。只要外地户籍子女父母一方办理居住证积分,就可以享有和本市户籍子女中高考一样的待遇。那么

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条件是什么?上海居住证积分的申请流程有哪些?怎么打印上海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一起来看看!

一、申请居住证

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前提是要有上海市居住证,因此请先至本市居住地所属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询问居住证办理事宜。

上海居住证申请条件:

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申领《居住证》。

注:居住证从登记到拿证,需7个月左右。

二、凑满120积分

只有积分达到120分,才能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可以通过上海居住证积分模拟打分系统进行网上查分,已经满足120分,就可以向单位提交积分申请。

目前凑满120分的方法有:

学历、年龄、职称、社保年限、社保基数、紧缺专业、应届生

等,都可以作为加分项,凑满120分即可。

三、向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积分满120,向工作单位人事(或行政)提出,如果单位已经操作过,会快一些,如果单位之前未办理过,需要单位注册,并审核通过才能办理。

注:

1.只要在上海正常注册,并纳税的公司,都有申请上海积分的资格。

2.个人、及个体工商户无法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

四、单位注册,填写申请

用人单位首次申请时应按照《

申请积分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进行网上注册,并至单位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审核单位信息。

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为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

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申请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提示:

为保证居住证数据传送,申请人领取《上海市居住证》3个工作日后,用人单位再为其网上注册创建积分账号。

五、单位网上审核,材料提交

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所需材料如下:

1.基础材料

(1)单位:人事介绍信、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申请者: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身份证、户籍证明、一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

2.积分对应材料

学历、学位证书、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的聘书、近6个月完税证明等。

3.持证人同住配偶和子女享受积分相关待遇材料

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及子女户籍证明、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满16周岁以上有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还需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1、办理时劳动合同要在审批有效期内,快到期的合同最好续签后再去;

2、单位社保要满3个月,纳税至少连续6个月(不能中断);

3、专升本需要提供专科和本科学历,工作经历要补齐专科到本科的经历。

六、受理通过,短信通知

单位人事将书面材料带到单位注册地的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料提交。若材料齐全,窗口会当场出具凭证;若材料有问题,窗口会说明。

受理点调集申请人档案,以学历申请积分的,需进行教育经历的核实,随后进入审核程序。

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七、打印积分通知书

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区人才服务中心领取《

积分通知书》,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

如何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办理流程:

1.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

2.在首页“网上办事”频道下点击“

人社服务

”;

3.点击“

积分管理

”,进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

4.

登录单位/个人账户

;

5.在状态栏内点击“

打印积分通知书

”(有效期内)即可进入打印页面。

上海积分怎么申请

1.向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领取居住证满3日,且满足120分后,就能向单位提交积分申请。

2.只要在上海正常注册,并纳税的公司,都有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的资格。

3.个人、及个体工商户无法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

4.单位注册账号,并填写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5.单位网上审核,材料提交人才中心

6.受理通过,短信通知

初审:

对于单位递交的积分材料,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材料不齐,当场告知用人单位补齐材料。

审核:

受理材料后,对申请人的工作经历、学历经历、学历证书等进行审核。

核定:

审核属实的,区人力资源会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积分核对,并告知持证人积分情况。

期间可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积分状态。

7.打印积分通知书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持证人申请积分的,应当根据《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委托其单位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后,应当将积分材料转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核属实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积分,并告知申请人积分情况。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4-0858-9752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