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自交社保可以落户吗

可以。成都个人社保也可以参与积分落户积分。

积分入户办理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学生、毕业生入户办理条件

一、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的学生。

二、原本市户口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顺序申请入户,不受派遣地限制;

2.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户籍一直在高校集体户(含肄业或退学)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顺序申请入户;

3.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因读书将户口迁入高校学生集体户,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且有一方迁入我市的,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三、在本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当年取得毕业证的)大专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成都社保买满五年能落户吗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2.在成都市非公企业、社会组织或市属国有企业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户籍人员或出国进修时间一年及以上回国人员(出国进修回国人员无工作要求)。

3.在大成都范围内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任意一方均无合法固定住所,方可申请入户人才中心集体户。

注:5月16日,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发布统一学历、职称入户认证办理手续的通知,明确成都各“限购区”人才中心在受理学历、职称入户认证,以及在人才中心挂靠集体户、开具调档函时,需核实其在成都市最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

落到集体户之后买了二手房或者新房,户口可以直接平迁到房子所在地户口,并且不用管购房落户中所要求的条件。

准备好购房合同,物业出具的入住证明,户口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到入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就可以了。

往届本科生能在成都落户买房吗

可以,大学本科就可落户成都,毕业五年内创业可申请50万贴息贷款,成都将为紧缺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住满5年可购买。

不再前往房管局打印“无房证明”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可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凭身份证上网查询打印。

选择落户地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扩展资料

如何办理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1、成都市生源。档案寄(转)往生源地区(市)县人才服务机构(见“系统”指派);户口迁回原籍。在校期间父母双方户口均迁离原籍,且至少有一方迁入成都的,按成都市生源指派。

2、非成都生源。符合成都市“先入户、后择业”政策的,档案和户口接收机构可按系统提示进行选择。

3、其他。若有意在成都市就业、创业的,可登录“系统”查询成都市报到接收、创就业政策及服务流程。

已落实工作单位(或已创办实体)的毕业生。

1、在“系统”提交准确的工作单位(及本人为法人代表的单位)信息,获取档案(户口)应接收(迁往)机构的详细信息,并可按此填写“三方协议”上对应栏目。请在“系统”中务必如实选择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机构,不选或随意选择将不会出现正确指派结果,影响以后档案接收和入户。

2、“三方协议”或“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均可作为地方接收证明材料,供学校办理《报到证》、寄送档案、迁户时使用。在学校派遣过程中需要人才服务机构盖章的,请持上述接收证明材料到工作单位盖章后,再到“系统”提示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

3、在成都市外就业的成都市生源毕业生,档案也可由生源地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由“系统”指派)。

取得《报到证》后

登录“系统”,选择“已取得报到证”。如实填写报到登记信息,确认档案到达指定机构后,即完成报到流程。如需要办理入户、组织关系等相关手续的,在系统提交申请后,携带系统提示材料到指定机构办理。

一、未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未就业毕业生有求职、培训、创就业指导等需求的,可通过“系统”登记相关需求。有就业见习意愿的,可通过“中国成都大学生就业网-见习频道”查看见习岗位、注册投递简历。

报到证签到成都市外,但有意在成都市就业、创业的,可登录“系统”查询成都市报到接收、创就业服务政策及流程。

二、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务必准确选择、填写工作单位信息,系统将根据登记信息确定具体接收机构并进行(统接的)档案转递,未如实填报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机构,将不会出现正确指派结果并影响档案接收和入户、组织关系等手续办理;签约非公单位登记机关为四川省工商局或质监局的,请直接联系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咨询办理。

参考资料:成都人民政府-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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