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后的户口,怎么办理
往届大学毕业生入户流程:
第一阶段:调档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人才中心、原档案管理机构、街办/计生办、派出所
办理事项:开调档函,将人事档案调至成都各相关人才中心。
1、婚育证明:证明你婚姻和生育情况的证明材料。可以在原档案管理机构、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民政部门等机构开具。
2、现实表现证明:证明你曾经是否有过违法犯罪记录。可以在原档案管理机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第二阶段,办理联系函
所需材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身份证号无误)。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出身年月无误)。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6、填写《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
第三阶段:准迁证办理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集体户入户手续(挂靠人才中心集体户者提供)。
10、填写《入户申请表》
第四阶段:原籍下户
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
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最后阶段:上户。
办事部门: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集体户页(挂靠集体户者提供),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扩展资料:
应届生大学生入户流程:
所需材料:《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或《未落户证明》、大专以上《毕业证》、《身份证》。
办理流程:
1、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交还给学校就业办;;
2、填写《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点击下载],在人才中心盖章后,交给学校就业办,等待办理派遣手续;
3、毕业时,在学校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4、将人事档案、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交至人才中心办理联系函;
5、领取联系函,在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6、在学校办理派遣回原籍相应手续;
7、在原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8、凭两证或暂缓就业协议,在学校就业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9、持新、旧《报到证》和《接收函》、改派手续,在省教育厅盖章;
10、持新报到证在学校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新《户口迁移证》;
11、办理人事关系和户口转移手续,具体请参照非生源落户办理流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大学生入户
大学生落户成都新政策
大学生落户成都新政策如下:
1、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
2、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
3、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前置条件:其他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经单位推荐、市委组织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有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部门认定的联系函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大学生落户的好处:
1、一些大城市在招聘时,有些用人单位要求应聘者拥有本地户口,在报考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一些岗位时,有无本地户籍在报考时是重要的竞争优势。在大学期间,本地户口也便于寻找兼职等工作机会。
2、如果大学所在地离家较远,那迁移户口后,方便在大学时办理一些重要的个人证件,例如出国签证护照的办理、考取驾照时无需办理居住证,省去许多舟车劳顿之苦。
3、户口对于学业来说没有太大影响,但是若毕业后准备在学校所在城市长期发展,户口问题就与购房、购车、子女入学、养老等城市配套服务一一挂钩。特别是北上广深这些人口密集的特大城市,有无本地户籍对于你的生活来说至关重要。
4、很多毕业生会留在上学地工作,毕业时若拥有本市户口,工作就很方便,也算一个就业优势,在无形中增加了一定的竞争力。
外地大学生落户成都有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办理条件: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办理时间:周一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办理资料:1、住房落户需提供:(1)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摘要)(4)落户地居民户口簿(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5)亲属关系证明(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2、集体户落户需提供:(1)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3)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指《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录》)(4)集体户户主主内页和空白内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