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户口落户成都

成都市最新的户口政策已经出台,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一政策,我们将对其进行详细解读。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拥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选择落户地:

1. 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 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3. 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 申请人既没有住房又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成都落户方式:

1. 学历入户:在中心城区,需达到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职称,并在45岁以下且有工作单位;在郊区市县,须达到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并在45岁以下且有工作单位。

2. 购房入户:购买7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和二手房即可入户,但人均住房面积不得低于上一年人均住房面积标准。

3. 居住期满入户:针对学历偏低、收入偏低的人群,办理居住证满两年,购买社保满两年,同时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

4. 投资入户:中心城区投资达到50万元、县城投资达到30万元及建制镇投资达到15万元的投资人员,经营时间为1年,且拥有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

5. 纳税入户:两年纳税达到3万元或一年纳税达到2万元的人口,在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米的住房后可入户。

6. 投靠入户:包括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关系投靠,已办理退休或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以上就是成都户口新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请大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方式进行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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