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税务公众号怎么交医保

成都城乡居民医保在就可以直接缴费啦,我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缴费步骤,方便大家进行缴费。

成都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渠道:

1、成都税务公众号、四川税务公众号

2、也可通过上的“城市服务”缴费。

3、或者社保费代收银行提供的手机银行、银行、网上银行等。(目前,成都市开通城乡居民社保缴费服务的银行有: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四川天府银行、成都农商银行,具体缴费方式以银行提供为准)。

这里为给大家介绍比较简单的两种:

1、成都税务及四川税务公众号(这里以成都税务为例)

1.使用搜索“成都税务”并关注成都税务公众号;也可以点击此处直接进入

2.进入公众号后,点击最下方菜单栏中的“我要办事”,并在弹出页面中选择“社保缴费”。

2、城市服务

第一步:打开,选择【我】,点击【服务】

第二步:进入后,点击【城市服务】,点击【社保】

第三步:进入后,点击【社保缴费】,点击【四川社保缴费】即可进入缴费页面。

参保登记

成年居民和18岁以下散居儿童(含新生婴儿),可注册登录“四川省/成都市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模块办理登记(该平台可通过PC端或小程序两种方式登记)。

小程序:直接搜索【川医保】就可以出来啦,或者扫描下方的码

注意事项

1.缴费时如查询无参保登记信息,请先按照第四部分参保登记渠道办理参保登记,再通过上述渠道办理缴费。

2.疫情防控期间,请尽量选择各类线上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成都业成点歌公众号叫什么

成都业成点歌app。登陆微信,进入的微信主界面,点击微信通讯录选项,选择“公众号”点击成都业成点歌app即可。给企业和组织提供更强大的业务服务与用户管理能力,帮助企业快速实现全新的公众号服务平台。为媒体和个人提供一种新的信息传播方式。

成都社保公众号有什么功能

成都社保公众号有什么功能

成都社保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又名社会保险,目的只为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生育、患病、死亡、伤残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暂时中断劳动或中断劳动及就业,本人及供养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从而能够自社会(国家)获得物质帮助·。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成都社保公众号有什么功能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成都社保公众号有什么功能

使用微信搜索“成都社保”并关注成都社保公众号;

1、进入公众号后,点击最下方菜单栏中的“社保服务”可进入社保在线服务大厅,在此可在线查询社保情况、打印电子证明、以及查看办事指南等;

2、点击最下方菜单栏中的“社保互动”即可查看成都社保最新政策以及政策问答;

3、点击最下方菜单栏中的“社保发布”即可在线查看成都社保公众号往期推送的精彩文章以及成都社保公众号曾发布的宣传视频。

拓展:社保并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轨接续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成人社发〔2011〕8号)

一、并轨前

综合保险待遇的支付

(一)老年补贴。

2011年3月31日以前参加综合保险,未申领的老年补贴、老年补贴个人账户待遇及已暂停缴纳综合保险费的参保人的缴费记录,从2011年4月1日起自动转移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住院医疗费报销。

2011年3月31日以前参加综合保险,参保人发生住院的’,按原资金渠道支付。

(三)工伤补偿。 1、2010年7月31日以前参加综合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的,按原资金渠道支付。

2、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期间参加综合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3、2010年8月1日前享受综合保险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定期待遇、旧伤复发医疗费等)的,2010年8月1日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四)失业补贴。

2011年3月31日前参加综合保险,符合享受综合保险失业补贴待遇未申领的, 2011年4月1日后不再受理。

(五)女职工生育补贴。

2011年3月31日以前生育,符合享受综合保险女职工生育补贴待遇及申领规定的,接续参加生育保险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六)医疗个人账户。

2011年4月1日起继续使用。

二、并轨后

保险待遇的支付

(一)住院医疗费报销。

1.参保人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在2011年4月1日以后入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的支付,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

2.参保人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满12个月后,其住院医疗费用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

3.参保人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不满12个月,突发重大疾病,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参保人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满12个月后生育的,按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五、社会保险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33号)、《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54号)的有关规定,逐步向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发给《社会保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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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成都市五城区拓展的入户条件:

在原有户口政策上拓展的有关人才引进、录用、招收、投靠方面的条件有:

一、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对比: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对比:调整前是高级人员)。

四、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

五、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对比:调整前是35周岁)。

此外,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户籍新政

在成都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90m2以上的二手房并实际居住,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也能入户。

人才引进入户政策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并增加45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现在,在成都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3年以上的可入户成都。

拥有成都户籍的农民,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租房地入户。

租房入户(仅针对本市农民)

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购房入户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投资入户

对投资的性质界定为生产性投资可以办理入户,将以前提的“投资”修改、界定为“生产性投资”,以有利于加快成都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发展进程;二是对投资入户人员界定为投资者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三是增加了在区(市)县城和建制镇投资入户政策。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大专学历也能入户中心城区

为了进一步吸引人才,在人才引进的入户政策上有所放宽。一是入户中心城区的学历和职称进行了适当放宽,原是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二是增加了年龄限制,原学历、职称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此次调整后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落实了工作的人员(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暂住入户

条件:需在成都工作三年

在成都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投靠父(母)入户

前置条件:外地未成年子女,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本市户籍的父亲或母亲。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应随拥有抚养权一方登记户口。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本市户籍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市外未成年子女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父母未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父母离婚的子女投靠拥有抚养权一方的(指生父或生母,下同),提供法院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变更抚养权的还应亲生父母双方到场提供变更抚养权协议书,一方不能到场的提供同意变更抚养权公证书(父母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父或母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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