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将巴中户口迁移到成都,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身份证号无误)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填写《入户申请表》
办理准迁证
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原籍下户
拿到准迁证后,回到原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成都上户
携带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身份证、以及入户地址的户口簿,回到成都拟定落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请注意,以上步骤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流程有所变动,建议您在办理之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