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将巴中户口迁移到成都,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身份证号无误)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填写《入户申请表》

办理准迁证

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原籍下户

拿到准迁证后,回到原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成都上户

携带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身份证、以及入户地址的户口簿,回到成都拟定落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请注意,以上步骤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流程有所变动,建议您在办理之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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