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郫都区购房落户,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在成都市郫都区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2. 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
3. 如果是市外人员,需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房落户流程如下:
1. 到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准迁证明;
2.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3. 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所需材料可能包括:
《入户申请表》
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结婚证(如适用)
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如适用)
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明细(如适用)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有所变动,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户政窗口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