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日晚,成都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成都市公安微户籍管理发布消息称,自《成都市户籍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 也就是说,在2018年1月1日之前,外国人已经在我市购买了商品房或二手房,本办法实施后,仍可按原购房时间购房政策申请入户。即买90平米以上商品住房、连续缴存1年以上社保、房子已经交房入住,仍然可以迁移户口,不受积分落户政策限制。也就是说,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障,房屋已移交入住,户籍仍可移交,不受积分结算政策的限制。根据购买限制政策,网上签约将在2018年1月1日前完成。

划重点!2018年1月1日前买房仍可落户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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