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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市、区(市)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选拔、公开招聘、招聘、调动;中央、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聘(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工作,全过程由省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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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调动、招录人员入户
前置条件: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市、区(市)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选拔、公开招聘、录用和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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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调动,招聘人员入户
前置条件:
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公开选拔、公开招聘、招聘、转移到市、区(市)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按照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家庭的顺序申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入户申请表)
2.户籍簿(每页加盖户籍专用章、户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市、区(市)县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选拔、公开招聘、录用、调动正式公文;(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出具的登记证明;(原件)
5.合法稳定居住证明(提供本人住房);(原件及复印件)6.合法稳定居住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提供直系亲属住房);(原件及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提供给集体户)。(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
1.省内户籍迁移业务已在网上一站式办理,省内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
必须
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
1.省内户籍迁移业务已在网上一站式办理,省内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
必须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申请迁移前,必须
居住地派出所登记。
3.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的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服务指南。
办理地址: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郊区(市)县至派出所未设立办证中心)
成都市新都区办理地址: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一楼公安户籍窗口
联系方式:028-83964806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现场办理
收费标准:首次免费办理户口许可证(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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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权限调动,招聘人员入户
前置条件:
中央、省级在荣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聘(聘用)在荣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人员,经省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按照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根据权限调动,招聘人员分为中央关、事业单位调动、招聘(聘用)人员、中央、省国有、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聘(聘用)人员,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聘(聘用)人员有三种类型:
中央在荣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聘(聘)人员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入户申请表)
2.户籍簿(每页加盖户籍专用章、户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信(原件)
4.调动、招聘(聘用)正式公文;(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出具的登记证明(应注明单位在荣的地址);(原件)
6.合法稳定居住证明(提供本人住房);(原件及复印件)
7.合法稳定居住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提供直系亲属住房);(原件及复印件)
8.户籍证明、户籍簿、亲属关系证明(提供直系亲属户籍);(原件及复印件)
9.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提供给集体户)。(原件及复印件)
中央、省国有、国有控股企业按照权限调动、招聘(聘用)人员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信(原件)
4、企业调动、招录(聘)的正式公文;(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出具登记证(应注明单位在荣的地址);(原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8、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9.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提供给集体户)。(原件及复印件)
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调动招聘(聘)人员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省组织、人社、主管部门调动、招录(聘)的正式公文;(原件及复印件)4.单位出具的登记证明(应注明单位在荣的地址);(原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8.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提供给集体户)。(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
1.省内户籍迁移业务已在网上一站式办理,省内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备注1.省内户籍迁移业务已在网上一站式办理,省内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2.省内居民申请迁移前,必须居住地派出所登记。3.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的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服务指南。办理地址: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郊区(市)县至派出所未设立办证中心) 点击查看全市公安办证中心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办理地址: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一楼公安户籍窗口联系方式:028-83964806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现场办理收费标准:首次免费办理户口许可证(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