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放弃遗产协议就得迁出户口吗?
“我都在公证处摁了手印说不要我爸的房子,凭什么还让我把户口迁走?”上周在朝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穿条纹衫的小伙把协议书摔得啪啪响。柜台后的工作人员慢悠悠甩出一句:”放弃遗产和户口迁移是两码事,您这属于典型的新手误区。”
先别急着骂衙门踢皮球,咱得掰开揉碎说?「放弃继承权声明」?和?「户口迁移」?之间的弯弯绕。我表姐去年放弃了她妈的学区房继承权,以为能保住孩子学籍,结果街道办上门核查时说:”户口本上没这房子产权人名字,下月就得迁去集体户。”
放弃遗产后保住户口的3条铁律:?
- 必须保留?「原始户籍档案」??(证明你曾经是产权人直系亲属)
- 房产证上要留着?「已故产权人名字」??(不能换成新业主)
- 跟新房主签?「户口暂挂协议」??(去街道司法所备案)
你要是图省事直接签了空白协议,小心掉进?「净身出户」?的连环套。我发小他姑去年放弃老宅继承权,协议里写了句”自愿迁出户口”,结果新房主转头就把户口本锁进保险柜,现在想给孩子办入学都摸不着门。
手把手教你卡bug:?
① 在公证处做放弃声明时,必须口头强调**”仅放弃财产继承权”**
② 让其他继承人出具?《户口保留同意书》??(按红手印+合照)
③ 去房管局调取?「原始登记簿」??(证明你曾是合法居住人)
④ 每季度往房子交次水电费(留纸质回单)
⑤ 在社区警务室登记为**”实际居住人”**?(哪怕你睡桥洞)
“那要是房子卖了咋整?”你可能要问。我同事在丰台区就有这惨痛经历——他放弃继承的老房子被表哥转手卖了,新房主要装修,派出所说要么迁走户口,要么天天接装修队电话。最后他硬是靠着?「历史户籍档案」?和?「二十年邻里证言」?,把户口挂到了社区公共户。
这里有个魔鬼细节:北京西城区要求放弃遗产满5年仍无自有房产的,才能申请继续挂靠原址户口。我邻居老李就是吃了这个亏,放弃老爹的四合院继承权后,租了五年房想迁回原址,结果那片区早就划成文物保护单位了。
突然想起来个真事:去年海淀区有个案例,女儿放弃继承但拒不迁户,新房主竟然把户口页撕了!后来法院判赔精神损失费八千块,可这姑娘孩子的幼升小资格也黄了。所以说啊,??「放弃遗产」?和?「户口」?的关系,比丈母娘和女婿还难搞。
最后爆个冷门招数:现在广州、深圳允许?「虚拟户号」?保留,就算房子拆成平地,只要你能拿出当年的门牌照片,户口还能在电子系统里挂着。不过听说朝阳群众最近在投诉这个政策,说搞得学区房价格乱套。
反正我的观点啊,与其上网搜什么”新手如何快速涨粉”,不如把《不动产登记条例》第58条和《户口登记管理条例》第19条打印出来贴在床头。再提醒一句:现在去公证处做放弃声明,记得带支蓝色圆珠笔——某些老系统的电子档案就认这个颜色,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