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今天正好有空,跟大家唠唠我前几年亲身经历过的一件事儿,就是关于这个出嫁女户口没迁走,遇到事儿咋办的案例。

事情大概是三四年前,我老家那边一个远房表妹,结婚有几年,当时嫁到邻村,不算太远。因为男方那边条件一开始也不是特别再加上我表妹想着娘家这边离得近,逢年过节回来方便,还有就是老观念里觉得户口本上有自己名字,心里踏实点,所以结婚后她的户口就一直没从我们村迁走,还留在她爸妈那个户口本上。

开始几年也相安无事,她在婆家生活,偶尔回娘家看看。转折点发生在前年,我们村靠近国道那一片耕地,突然说要被征用,要搞个什么开发区。这消息一来,村里就炸开锅,毕竟牵扯到补偿款,这可是笔不小的数目。

矛盾来

村里开会讨论补偿款怎么分。按照人头分,还是按照地亩分,一开始就有争论。后来初步定个方案,大概意思就是按户口本上登记在册的人头来分。这时候,问题就来。

村委会有些人就提出,像我表妹这种情况,虽然户口还在,但人已经嫁出去,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不应该再参与娘家村里的这个补偿款分配。他们的理由是,她主要在婆家那边生活,以后婆家那边有啥福利,她也能享受到,不能两头占便宜。

这话传到我表妹耳朵里,她当时就急,立马跑回娘家,找到她爸妈,也就是我姑姑姑父。老两口也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一听也慌,觉得村里说得好像也有点“道理”,但又觉得自家闺女户口明明在,凭啥不给?就找到我,问我该咋办,毕竟我常年在外面跑,见识可能多点。

我的掺和过程

我听这事儿,第一反应就是这不合理。户口在哪儿,按道理就应该算是哪儿的人,享受哪儿的权益嘛嫁没嫁人,那是婚姻状况,跟户籍是两码事。

于是我就先陪着我表妹和姑父,去村委会。找到当时的村支书和村主任,想当面问问清楚。

他们还是老调重弹,说这是村里多数人的意思,是老规矩,嫁出去的就不算。话说得挺硬气。

我就耐着性子跟他们掰扯:

  • 第一, 我说国家法律没规定嫁出去户口不迁走就自动丧失村民资格?户口本上白纸黑字写着,她就是本村村民。
  • 第二, 我说征地补偿是对土地被占用的补偿,跟户口关联很大。她户口在,理论上就享有这部分权益。
  • 第三, 我问他们,她婆家那边村子目前有分地或者征地补偿吗?没有。就算有,那也是以后的事,不能因为一个“可能”就剥夺她现在实实在在的权利。
  • 第四, 我还打听一下,表妹结婚后,她原先在娘家这边承包的土地,因为户口没动,还算在她家名下(虽然实际上可能是她爸妈在种),这回征地也包含她名下的份额。这钱不给她给谁?

来来回回说好几次,他们态度有点松动,但还是嘀咕说怕别的村民有意见,不好摆平。

我当时就提议,不行就开个村民代表大会,把道理讲清楚。如果还不行,咱们就得考虑往上级反映,比如去乡政府问问政策。我这话不是威胁,就是觉得这事得按规矩来。

那段时间,我确实跑好几趟。先是帮着查点简单的说法(没看啥法律条文,就是网上搜搜类似情况),然后就是反复去村委会沟通。有时候话说得也挺冲,但没办法,得争取。

的结果

可能是看我们态度坚决,道理也确实占得住脚,也可能是怕事情闹大到乡里不好收场。村委会那边让步。经过再次开会讨论(据说内部也争论挺厉害),最终同意按照户口本上的人头,给我表妹应得的那份补偿款。

钱拿到手的时候,表妹一家都挺激动,觉得这事儿总算没白折腾。我也松口气,感觉帮他们争取到该有的东西。

通过这件事,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很多时候老观念和实际规定是有冲突的。遇到这种事,不能光听别人怎么说,尤其是涉及到自己利益的时候,该解的得解,该争取的还得争取。户口本虽然就是个小本本,但在关键时候,它确实是证明你身份和权益的重要依据。每个地方情况可能不一样,处理方式也可能不同,我这只是分享下我亲身经历的这么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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