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给抱养的孩子上户口这事儿,真是我亲身跑过一趟,里面的道道儿还真不少。今天就跟大家唠唠我当时是怎么一步步把这事儿办下来的,希望能给有需要的朋友提个醒儿。
第一步:先去民政局把收养关系“合法化”
咱得明白,不是说你把孩子抱回家养着,户口就能直接跟着你。得先有个官方认可的手续,证明这孩子是你合法收养的。我第一站就直奔区里的民政局。
去之前,我先打听一下,大概需要准备些到民政局,工作人员给我一份清单,那上面列得挺详细的。主要就是我跟我爱人的:
-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 结婚证
- 还有个什么无子女证明(或者符合收养条件的证明,具体看情况)
- 好像还要体检报告,证明身体健康能养孩子
- 收入证明或者财产证明,证明有能力抚养
最关键的是关于孩子这边的情况。因为我抱养的孩子情况比较特殊,亲生父母找不到。当时真是费老大劲儿。
- 得有孩子被捡拾的报案证明,派出所出的。
- 还得在报纸上发个寻亲公告,等一段时间没人认领才行。
- 孩子的出生证明是个大难题,捡来的孩子哪有这个。后来听工作人员说,实在没有,就得找两个当时知道情况、又没啥利害关系的人当见证人,写个详细的证明材料,签字画押。
那段时间,我就天天琢磨这些材料,一项项准备,一项项核对。材料准备齐,就提交给民政局。他们那边要审查,还得等。这个过程有点熬人,心里老是七上八下的。
等等,终于通知我去领证。拿到那个红本本,就是《收养登记证》,心里才算踏实一半。这本证是后面办户口的关键文件,一定得收
第二步:拿着收养证去派出所申报户口
有《收养登记证》,这事儿还没完,孩子得落户。下一步,我就拿着这个证,还有我们家的户口本、我的身份证,去我们家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到派出所户籍科,跟民警说明情况,是来给收养的孩子办理落户的。民警同志态度还挺看我的收养证和其他材料,然后给我一张《入户审批表》。
这表得认真填,孩子的信息,我们收养人的信息,都得写清楚。填完还不行,得拿回我自己单位的人事部门盖个章,要是没单位的,好像是去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盖章。我当时是回单位盖的章。
盖好章,再把审批表连同收养证复印件、我们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等等,一股脑儿交回派出所。又是一通提交、等待。
派出所这边也要审批,具体流程他们内部怎么走咱也不清楚,反正就是等通知。有时候可能还会让你补充点啥材料,或者核实些情况。
一步:户口本上添上新成员
又等一段时间,具体多久记不太清,反正派出所通知我可以。我就赶紧拿着我们家户口本去。
民警当场操作,就在我们家户口本上,把孩子的名字添上去,关系写的是“女”或者“子”。看着户口本上多个名字,我这心里的大石头才算真落地,感觉这孩子才算真真正正成我们家的一份子。
整个过程跑下来,腿儿是没少跑,心也没少操。但总算是顺顺利利办下来。总结一下就是,先去民政局办收养登记,拿到证;再去派出所申请入户,提交材料审批。每一步都需要耐心,材料一定要按要求准备齐全,不清楚的地方多问问工作人员。
这就是我给抱养的孩子办户口的亲身经历,分享出来,希望能帮到大家,少走点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