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办完离婚那会儿,脑袋里一团乱麻,除财产和孩子的事,还有个不大不小的问题挺烦人,就是这个户口。

当时咋想的?

我俩离婚,但我的户口还在前夫那边挂着。当时我就琢磨,这玩意儿必须得马上迁走吗?主要是当时我名下没房子,工作单位又是私企,没法落集体户口。一下子让我把户口迁出来,我能迁到哪儿去?真是头大。

我就想,能不能先不迁?就让它在那儿待着呗,反正离婚是事实,法律上我们已经没关系,一个户口本上的名字,还能咋地?主要是图个省事,也确实是没地方迁,挺无奈的。

实际跑腿问情况

心里没底,光自己想不行。我就抽个时间,拿着离婚证,硬着头皮去趟我们那片的派出所户籍科。

到那儿,跟窗口的工作人员一说我这情况,问离婚户口能不能暂时不迁。人家倒是没说死,态度也还行。跟我解释说,法律上确实没强制规定离婚后户口必须立刻迁走。你俩离婚,这个是事实,只要拿着离婚证去把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改成“离异”就行。

但是,人家也提醒,虽然不强制,但一直不迁,以后可能会有麻烦事儿:

  • 卖房子或者拆迁啥的:如果户口还在前夫的房子那儿,万一他要卖房,或者遇到拆迁,我这户口在里面,可能就会影响流程,或者到时候算补偿啥的也麻烦。
  • 他再婚:虽然不影响他再婚登记,但你想想,他那边结婚,户口本上还挂着我这个前妻的名字,新媳妇能乐意吗?时间长肯定有矛盾。
  • 我自己办事儿:有些时候办点啥事,比如申请个什么福利,或者孩子上学啥的(虽然我孩子当时判给我,但有些政策跟户籍挂钩),户口不在自己实际居住地,也可能不方便。

工作人员就建议,最好是尽快找个地方把户口迁出来,省得以后麻烦。实在没地方,看能不能挂靠在符合条件的亲戚朋友家,或者等有条件赶紧解决。

我咋办的?

听人家这么一说,我心里大概有数。那会儿我确实没地方迁,总不能真为户口随便找个人挂靠,那更麻烦。

我就先按照工作人员说的,拿着离婚证和户口本(是去前夫家拿的,过程有点小尴尬),又跑一趟派出所,把户口本上我的那一页,婚姻状况那里,从“已婚”改成“离异”。看着那个章盖下去,心里五味杂陈。

户口暂时是没迁走,就先这么放着。心里总觉得这事儿没完,像个疙瘩。前夫那边倒是没说估计他当时也没想那么多。

不过这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大概过一年多,我这边工作稳定点,攒点钱,家里人也帮衬些,付个小房子的首付。等房产证办下来,我第一时间就把户口迁到我自己的房子上。虽然过程也挺折腾,要准备一堆材料,来回跑好几趟,但迁出来那一刻,感觉心里踏实多。

我的体会

所以说,离婚户口不迁,不是不行,但确实是个权宜之计。如果你跟我当时一样,确实没地方落户,可以暂时不迁,先把婚姻状况改。但心里得有数,这事儿得尽快解决。

一直放着,对自己对别人都可能造成不便,甚至以后可能冒出更大的麻烦。能早点迁出来,还是早点利索

这就是我当时办这事儿的整个过程,希望能给遇到类似情况的朋友提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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