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父母通过投靠子女落户后新购买住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父母通过投靠子女落户的,不能作为单独的一个家庭申请购房,应作为其子女的家庭成员审查住房限购资格,但本次限购政策实施前父母已购买的住房不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父母通过投靠子女落户的,不改变其子女家庭类型。
比如张三父母通过投靠张三将户籍迁入我市,只能作为张三的家庭成员购房,但张三父母在本次限购政策实施前已购买的住房不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
比如张三是成年单身居民家庭,张三父母通过投靠张三将户籍迁入我市后,张三仍算作成年单身居民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张三或其父母才能在限购区域新购买住房;比如李四的父母不是通过投靠的方式将户籍迁入我市,其父母可以作为单独的家庭申请购房。
扩展资料
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以购房人是否具备成都市户籍作为界定标准。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其中至少1人具有我市户籍可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购房所需材料:
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暂住证,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成都市住房调控政策知识问答
成都父母通过投靠子女落户的,可以作为单独的一个家庭申请购房吗?
在成都父母通过投靠子女落户的,不能作为单独的一个家庭申请购房,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成都父母通过投靠子女落户的应作为其子女的家庭成员审查住房限购资格,但本次限购政策实施前父母已购买的住房不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父母通过投靠子女落户的,不改变其子女家庭类型。
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扩展资料: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第三条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我父母有购房资格吗?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
退休后投靠子女满2年落户在高新区能否购二套房,能在那些区域购房?
父母通过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成都是不能单独购房,因此,您和您爱人是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但如果您孩子已婚,且他们名下在成都有一套房,是可以用他们的名义在相应的限购区再买一套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