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口平迁面积要求须知
成都户口平迁面积要求须知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成都户口平迁面积要求须知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成都户口平迁面积要求须知如下:
〔移居原则〕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住房登记户口。本市居民家庭户不得移入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其余按照以下原则办理:
(一)户口登记在非直系亲属处、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本人或直系亲属在市内有住房的,应当将户口移入住房所在地。
(二)整户迁移时,户内已登记的非直系亲属在市内无住房的,可随户主一并迁移。
(三)在本市范围内未满16周岁人员应随法定监护人(指父母)迁移登记户口。
凭《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迁出时,如户内仅留未满16周岁人员的,可按照《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迁出。
省内户籍人员符合政策申请迁入我市,如迁出后原户内仅留未满16周岁人员的,原户内的成年人不能办理户口迁移。
(四)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的,按以下情形办理。
1.因工作变动,新单位已设立集体户且本人在本市无住房的,可凭工作调动通知将户口移入新单位集体户。
2.单位未设集体户、原集体户撤销、离职,且本人在本市无住房的,如人事档案已委托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接收管理的,可将户口移入档案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如人事档案不能委托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管理的,可将户口移入现户籍所在地公共集体户。
(五)户口登记在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因跨区(市)县工作变动,且本人在本市无住房,新单位未设集体户的,可将户口移入社保缴纳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新单位已设立集体户的,应将户口移入单位集体户。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在本市无住房的,应当移入户口所在地的公共集体户。户口登记在公共集体户的,不得向其他集体户迁移。
1.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2、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3.因出国(境)定居、应征入伍、服刑被注销户口,符合在原户口所在地恢复情形的;
4.历史原因遗留的’空挂户。
(七)户籍在农村地区的人员,录取为我省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户籍应迁移至城镇地区。
第四十七条:〔移居材料〕本市居民申请市内移居,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移居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住房证明;
(三)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入户地已立户的提供);
(五)确定户主声明书(房屋所有权为多人共有的提供)。
亲属关系通过人口管理系统可以查明的,以及在有效居民户口簿中已注明的,不需再提供关系证明。
拓展: 户口 迁移与落户的区别
1、重点强调不同。户口迁移是从原来户籍地迁出,强调的是迁移的过程。而户口的落户强调的是落户的过程。
2、包含内容不同。户口迁移既包括户口的迁出,又包括户口的落户也就是迁入。
3、状态不同。户口迁移是动态的,户口落户是上户口。
4、办理程序不同。户口迁移时需要先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迁出,拿到户口迁移证明到入户地户籍管理机关入户。户口落户,只需要持相关资料到入户地户籍管理机关上户口即可。
;
户口在新津如何平迁到天府新区集体户
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3,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成都集体户口平迁政策
自从成都购房新政后,刚需购房按照条件会排列一至四顺位,这样让提前在成都人才落户的,后在稳定区域工作与提前落户不在同一区的人,购房困难,列如一个本科毕业的人先在锦江区人才落户,后在成华区工作,社保在成华区,这样无论买哪个区的新房都不是第一顺位。而按照户口迁移政策,集体户不能迁移集体户,没有办法将户口迁移至成华区人才中心。现在唯一能解决的办法就是,先迁出成都市,再迁回成都市再人才落户,这样加重了个人与政府的成本。故本人建议是否考虑人才落户后,可以增加一次平迁户口至社保所在区的人才中心的机会,这样更好让人才在成都安家,谢谢!
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
三、支持合理自住需求
(五)大力实施租赁补贴扩面提标,将公交、环卫、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保障住有所居,实现应保尽保。
(六)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通过新建、改建、盘活存量等方式切实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租购并举解决新市民居住问题。
(七)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提升居住品质。
四、完善住房调控政策
(八)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加强购房资格审核,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
(九)提高公证摇号中棚改、无房居民家庭优先的比例,棚改优先最低比例由10%提高到20%,无房居民家庭优先最低比例由棚改优先后剩余房源的50%提高到60%。
(十)加强热点楼盘销售方案审核,合理确定房源和认购人数比例,优先保障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
(十一)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