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人才落户政策及流程

法律分析:落户流程如下:1、登录学信网打印学历证明,打印两份,有网上付费环节;(现场有电脑、打印机,按桌面上说明操作)2、打印“个人房屋信息记录”,将身份证递给工作人员帮忙打印即可;3、复印,复印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各两份;(复印收费,约4元)4、入场前检查,入口处按照提示确认材料齐全,在毕业证左上角写上电话号码;5、登记、填表,排队领取集体户户主内页及空白分页;6、入口处填写入户申请表,按顺序整理好资料,装订一份;7、填写了一份登记信息,然后去旁边查了人口登记信息,工作人员提醒三个工作日内到居住地做实有人口登记,在装订资料上盖了章;8、正式办理入户,登记,签字,最后拿到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有效期40天)

法律依据:成都市公安局发布的《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一、 适用范围 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

二、 办理原则申请规则:办理户籍业务应本人到场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出具申请人填写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可委托直系亲属办理。办理回国定居、刑满释放、本科学历持证入户、持准迁证入户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双方到场申请;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由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申请。基本材料: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无房证明)。所有材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入户地点: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公共集体户顺序办理入户。办理地点: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天府新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也可到市局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办理时限:当场办结(材料齐全)。

成都本科落户天府新区的条件是什么

你好,成都本科落户天府新区的条件是: 1、45岁以下,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

2、 成都市 没有 结婚 ,大成都及天府新区无房且直系亲属也无房

3、合同签署的 公司注册 地是天府新区的(我的合同是 北京 的,成都是 分公司 ,但是北京的合同最好体现在成都工作,当然有成都的合同最好省的麻烦),并且有 营业执照

4、 社保 是自己公司购买(不是自己公司购买的让公司开一个委托证明,满三个月)

眉山天府新区落户条件

人才落户条件:

1、45岁以下

2、大学本科学历(已毕业取得毕业证)

3、落户人员为成都22区县以外人员

应届毕业生落户: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户口不在成都地区内且在市内没有住房者

温馨提示:成都地区指的是大成都范围。

。落户手续:

1.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3.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4.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成都落户新政策2022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入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

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积分指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12项指标。

值得一提的是,在引导人口合理布局上,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包括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和“南拓”(包括天府新区鹿溪智谷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服务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总部经济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国际会展功能区、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行累积计算,促进合理分布,凸显地方特色。针对人才的贡献不同和创新创业的不同也给予了相应的分值,充分体现“人才优先、争先创优”。

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各项指标积分之和。当积分标准分值达到100分,即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积分结果每年定期公布。

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人享有相应的教育、就业、住房、养老、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法律依据: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提出,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籍迁移具体有哪些类型

1、居住证转户口政策,在该市居住满一定时间者,在满足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转为常住人口,迁入户籍;

2、人才引进政策,在满足相关政策要求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户籍迁入;

3、投靠类迁户,该类方法适用于与该市常住居民结婚的外省居民,或者与该市常住居民有父母子女等亲缘关系的外省居民;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生政策,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户籍迁入。

成都没有本科学历可以落户吗

成都没有本科学历是可以落户的,其他途径落户的,前提是必须要满足其他方面的要求。除了按照学历落户的,例如以下两点也可以落户:

第一种:投靠类入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市外无职业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夫妻任一方在本市有稳定收入且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本市户籍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

3、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非本市户籍的退(离)休人员或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本人或子女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需要说明的是因购房、投资、纳税、居住期满、城建制入户本市5周年以上的,方可申请以上三类投靠。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子女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合法固定住所是指:是指对实际居住的房屋拥有房屋所有权或单位住房使用权。包括购买的商品住房、房改房、二手住房、自建住房等有合法房屋产权的房屋;职工租赁本单位成套自管公房;租赁房管部门成套直管国有公房。对租赁的私人住房不纳入合法固定住所范围。

第二种:购房入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2、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27.82平方米/人)。

成都天府新区学历落户(成都本科落户天府新区的条件是什么)

扩展资料:

成都没有本科学历是可以落户的。除了本科学历以外,只要有职称类的也是可以落户的。

例如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天府新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也就是说,没有本科学历的,但是具有大专的学历也是可以在此区域落户的。而对于在其他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也可以办理落户。

并且,年龄45周岁以下并在成都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但是这一规定适用范围成都市五城区——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而其他区域不可以,也就是说,不同的学历在不同的地方落户,都是有相关规定的。

成都市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办事指

天府新区人才落户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1、45岁以下。2、大学本科学历(已毕业取得毕业证)。3、落户人员为成都22区县以外人员人才落户准备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笔(携带原件即可,现场有付费复印业务)。分区域按顺序逐个办理业务,有工作人员指导;凳子排队法,即第一排办理完毕后,所有人前移一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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