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随迁子女入学政策2023

3月30日,记者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该市2023年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即将开始,请各位家长注意时间,按时完成申报。

据悉,成都市2023年随迁子女入学办理申请时间为2023年4月1日0时至4月30日17时。申请不分先后,凡在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规定期间内提交申请均为有效且不分先后,办理时间充足。建议错峰错时提交申请,避免网络拥堵。

申请方式将继续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办理就学申请和审核。家长可关注成都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成都教育发布”、天府市民云、成都智慧教育云平台、成都招考或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申请。同时,此前记者了解到,家长们也可采取线下申请方式办理。审核采用联网审核“一网通办”,申请人由成都市公安局制定并审核居住证积分信息,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商品房租赁备案信息,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房屋信息,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社保信息,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工商营业执照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您是采取积分申请还是未办理积分申请,都要上传以下资料: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内户籍只需要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地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在入学申请提交成功后,请耐心等待相关部门审核。审核时间为:4月10日至5月15日的工作日,申请人可点击“审核信息”查询审核结果,请随时关注审核结果;复审通过的申请人请于7月第三周内点击“入学结果”查询学位结果。

023成都购房落户孩子入学(成都幼儿园入学政策2023)"

成都幼儿园入学政策2023

成都幼儿园入学政策2023

孩子在成都入学分为两种方式,划片区入学和统筹入学,不管是公办学校还是私立学校,最后都需要依靠划片区或者统筹摇号分配学校,若需要另外择校可能会收取额外费用。这一期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入学方式就是归属为统筹入学方式,来看一下具体的变化!和成都户籍入学究竟有多少差距。

023成都购房落户孩子入学(成都幼儿园入学政策2023)"

子女随迁入学成都学校条件

①适龄入学儿童;②2023年入学儿童需要满足父母在成都稳定就业;或者是5+2区域户籍的孩子不在户籍地就读,在户籍地其他区域就读也需要父母稳定就业证明。③在4月1日上溯连续缴纳6个月成都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积分值达到10分

孩子使用子女随迁入学在成都入学方式

孩子使用子女随迁入学在成都入学方式是统筹入学,即在第一批次成都户籍孩子按照划片区入学之后,将剩下的公办学校学位和私立学校学位以行政区的范围集中在一起进行摇号,分配区域剩下来的学位就读。当然统筹入学的学校类型也是十分不稳定的。

若是选中剩余下来的公立学校但是离家较远就还是比较好的了,也就是接送麻烦一些(公立的一般很少有校车接送,需要家长们多努努力),家庭情况一般统筹在私立学校一年的学费可是不少的,换学校学费也可能另算,也都是不少的。以后在成都升学初中和高中都和成都户籍孩子有所不同。

成都户口孩子入学成都方式

成都有房的家庭户,在成都有房(父母产权100%)的孩子入学按照划片区入学。将按照住房和户籍地所在位置周边小片区街道入学。这个入学范围真的是很小啦,将来各阶段的升学,校内指标都不需要愁门槛(有成都户口就已经达到门槛啦);

成都无房家庭是集体户,包含公寓等也不算做住房,孩子入学方式为统筹,但是相比于外地户籍的区别在于如果是在成都建立了学籍,小升初会按照学校对口学校划分,与家庭户享受一样,但是在刚入学阶段就只能统筹入学。

023成都购房落户孩子入学(成都幼儿园入学政策2023)"

落户邫提醒

需要办理随迁子女入学的家庭需要登记住房(需在从2022年11月开始登记到2023年4月1日之前未变动),工作单位也是一样的缴纳养老保险,才能在4月1日报名参加随迁子女入学成都的学校;

没赶上随迁入学时间就需要马上落户,就需要在2023年入学就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落户成都;才能在成都上学

若既不符合随迁子女,也不是成都户籍孩子那就只能回老家户籍地上学,下一年在办理转学吧(成都转学不容易的),有需要咨询成都落户政策,子女上学政策可以关注“蓉蜀行服务”微信公众号,同时提供落户代办,落户指导等服务助力在成都落户。

成都上户口的条件2023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成都上户口需要哪些条件包含哪些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我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成都上户口所需条件

1、购房入户

落户条件:

90m2以上: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面积在90m2以上(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后),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90m2以下: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m2以下(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之前)需要取得房屋所有证,且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居住证。

2、学历入户

落户条件: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是一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3、毕业入户

落户条件:

非成都生源落户成都前提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 非正常情况(口袋户)落户成都——毕业后未办理上户手续,户口还滞留在学校宿舍者。)

成都生源落户成都前提条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市成都。

4、暂住入户

落户条件:

在我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5、投资入户

落户条件:

在我市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投资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6、纳税入户

落户条件:

在我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俩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7、经营入户

落户条件:

在成都市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外地人员,也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二、成都落户政策

1、在成都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记者备注:现已调整为9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2、在成都市一次性付款购买总价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 用房、工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用房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3、参与成都市灾毁农房联建或在成都市获取使用流转农用地5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4、在成都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私营企业的市外人员,向成都市税务部门连续2年累计纳税3万元或1年内纳税2万元,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5、在成都市暂住满2年,已经在成都市以用人单位员工名义或以个体名义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锦江区随迁子女入学统筹政策2023

一、适用对象

在锦江区居住,且在“5+2”区域就业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锦江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须知。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

(同一区域内不相互办理)

二、申请方式

(一)积分申请

1.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2023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并办结(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锦江区合法稳定住所,在锦江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且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为“住宅”);

2.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3.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4.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锦江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 自2023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 自2023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锦江区合法连续居住满半年的相关材料(房屋用途为“住宅”)。

①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直系亲属关系材料

③租住房屋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集体宿舍房产证明及该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还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重要提示: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申请时间

申请人于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四、结果告知

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锦江区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的上传资料、联网资料(《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等信息)进行审核,并通过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 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2023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

2. 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申请人根据平台提示补足相关材料。

3. 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五、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安排学校确认学位,并按学校入学时间到校报到。若逾期未确认学位视为自动放弃。

六、温馨提示

1.已在“5+2”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不办理“5+2”区域内转学,请将此次所取得的《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于2023年6月6日前交回现就读学校继续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2.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并按照2023年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相关政策安排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在锦江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学位紧张的片区,将跨片区统筹安排入(转)学。

4.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小学咨询电话:028-84557352(锦江区教育局小教科)

初中咨询电话:028-84557357(锦江区教育局中教科)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023成都购房落户孩子入学(成都幼儿园入学政策2023)"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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