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自贸区的实施范围不包括
不包括徐州等地区。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江苏自贸区的实施范围 119.97 平方公里,涵盖南京、苏州、连云港三个片区,将重点打造成为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苏州自贸片区区域范围:苏州自贸片区 60.15 平方公里,(含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 5.28 平方公里)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涵盖了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金鸡湖商务区的核心区域,主要包括了:
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范围除去所有的居住小区及沪宁高速以北的工业区、尖浦河以东强胜路以北的工业区,青秋浦以东中新大道东以南胜浦路以西的工业区、钟南街以东钟园路以南中环快速路以西的区域、苏州德威学校、苏州中学园区校区、星华街以西现代大道以北区域以外的产业用地范围;
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的月亮湾国际中心、创意产业园、生物纳米园、桑田岛产业园部分区域、纳米科技城、人工智能产业园的核心区域;
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的总部基地产业园核心版块;
金鸡湖商务区的湖西 CBD、湖东 CWD、苏虹西路沿线工业区域、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基金小镇产业用地的核心区域。
注:自贸区范围内一般均为商贸及产业用地,不包括住宅小区。江苏自贸区将有三个城市,南京、苏州工业园区、连云港。
1、南京
南京、苏州位于扬子江城市群南部,属于传统的苏南地区;连云港在江苏北部,是重要的港口城市。
南京片区依托江北新区,是江苏唯一的国家级新区,将着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创新先导区、现代产业示范区和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
南京江北新区是全省唯一的国家级新区;苏州工业园区是全国开发区的排头兵;连云港是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和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
2、苏州工业园区
苏州工业园区,是全国开发区的排头兵,将着力在开放创新融合上取得新突破,打造全方位开放、国际化创新、高端化产业、现代化治理等4个高地。
3、连云港
连云港片区20.27平方公里(含连云港综合保税区2.44平方公里)。其中连云港的范围为:东至庙岭、新光路,南至陇海铁路、港城大道、东方大道,西至海滨大道、玉竹路,北至242省道、海岸线。
连云港,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和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将着力打造亚欧重要国际交通枢纽、集聚优质要素的开放门户和“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重要支点。
国务院新设6省自贸区,江苏自贸区选定的是哪几个片区?
江苏自贸试验区涵盖:南京、苏州、连云港3个片区。
江苏自贸区范围119.97平方公里,覆盖了南京片区39.55平方公里、苏州片区60.15平方公里(含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5.28平方公里)、连云港片区20.27平方公里(含连云港综合保税区2.44平方公里。
江苏自贸区将承担“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两大战略使命。
江苏自贸区3个片区的特色:南京江北新区是全省唯一的国家级新区;苏州工业园区是全国开发区的排头兵;连云港是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和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
南京、苏州位于扬子江城市群南部,属于传统的苏南地区;连云港在江苏北部,是重要的港口城市。
南京片区依托江北新区,是江苏唯一的国家级新区,将着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创新先导区、现代产业示范区和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
苏州工业园区,是全国开发区的排头兵,将着力在开放创新融合上取得新突破,打造全方位开放、国际化创新、高端化产业、现代化治理等4个高地。
连云港,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和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将着力打造亚欧重要国际交通枢纽、集聚优质要素的开放门户和“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重要支点。
祝福江苏的明天越来越美丽。
中国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于
上海自贸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设立的第一个国家级自由贸易试验区,于2013 年9月29日挂牌成立。该试验区是我国启动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标志性试点。
自由贸易试验区(Free Trade Zone,简称FTZ)是指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排,在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以内,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实质上是采取自由港政策的关税隔离区。狭义仅指提供区内加工出口所需原料等货物的进口豁免关税的地区,类似出口加工区。广义还包括自由港和转口贸易区。2013年9月至2019年8月,中国已经分多批次批准了18个自贸试验区,已经初步形成了1+3+7+1+6的基本格局,形成了东西南北中协调、陆海统筹的开放态势,推动形成了我国新一轮全面开放格局。
上海自贸区是设立在上海的区域性自由贸易园区,位于浦东境内,于2013年9月份正式成立,是我国第一个国家级自由贸易园区,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和陆家嘴金融贸易区七个区域。
广东自贸区:2015年正式设立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涵盖三个片区:广州南沙自贸区、深圳蛇口自贸区、珠海横琴自贸区,总面积116.2平方公里,定位是面向港澳台深度融合。
天津自贸区:是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的区域性自由贸易园区,属于2014年12月正式批准设立,总面积为260平方公里,主要涵盖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东疆保税港区,以及天津港保税区(含空港经济区) 3个功能区。
江苏自贸区:自贸区制度落地实施后,江苏就开始了长达6年的自贸区探索之路。2019年8月份,江苏自贸区经过6年的探索终于获批。南京江北新区、苏州工业园区、连云港三大片区。定位是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
中国自贸区有几个分别在什么时候成立
目前有21个,2013年9月27日,国务院批复成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2015年4月20日,国务院决定扩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范围。2015年4月20日,国务院批复成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3个自贸区。
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批复成立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7个自贸区。2018年10月1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2019年8月2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当代世界经济有两大显著特点:一是经济全球化,一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很快。WTO的成员国基本上都与其它有关国家建立了自由贸易关系。中国和东盟成员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有限,经济增长对外部市场的依赖度高,全球经济的变动会对其经济产生重大影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是为应对经济全球化中的负面影响和应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而应运而生。
4、20世纪90年代一再发生的地区性经济危机的教训,也促使世界各国更加重视地区经济合作的制度化。1997年的东南亚经济危机证明,在同一地区国家之间,危机蔓延的速度往往更快,相互影响也更为强烈。因此,加强地区内经贸合作不仅有助于防范新的危机,而且也有助于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
18个自贸试验区都是哪里
18个自贸试验区在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六省区
其中,山东、江苏、河北为东部沿海,山东自贸区涵盖济南片区、青岛片区、烟台片区
江苏自贸区涵盖南京片区、苏州片区、连云港片区
河北自贸区涵盖雄安片区、正定片区、曹妃甸片区、大兴机场片区
广西、云南、黑龙江为沿边地区,广西自贸区涵盖南宁片区、钦州港片区、崇左片区
云南自贸区涵盖昆明片区、红河片区、德宏片区
黑龙江自贸区涵盖哈尔滨片区、黑河片区、绥芬河片区
自贸区有哪些城市
1、广东自贸区(实施范围116.2平方公里):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
2、天津自贸区(实施范围119.9平方公里):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努力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区和制度创新试验田、面向世界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
3、福建自贸区(实施范围118.04平方公里):围绕立足两岸、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战略要求,充分发挥改革先行优势,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改革创新试验田。
4、辽宁自贸区(实施范围119.89平方公里):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加快市场取向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动结构调整,努力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整体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的新引擎。
5、浙江自贸区(实施范围119.95平方公里):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东部地区重要海上开放门户示范区、国际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先导区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资源配置基地。
6、河南自贸区(实施范围119.77平方公里):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加快建设贯通南北、连接东西的现代立体交通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全面改革开放试验田和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
7、湖北自贸区(实施范围119.96平方公里):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对接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体系,力争建成高端产业集聚、创新创业活跃、金融服务完善、监管高效便捷、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在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8、重庆自贸区(实施范围119.98平方公里):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挥重庆战略支点和连接点重要作用、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的要求,努力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重要枢纽、西部大开发战略重要支点。
9、四川自贸区(实施范围119.99平方公里):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立足内陆、承东启西,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西部门户城市开发开放引领区、内陆开放战略支撑带先导区、国际开放通道枢纽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示范区。
10、陕西自贸区(实施范围119.95平方公里):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更好发挥“一带一路”建设对西部大开发带动作用、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的要求,努力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全面改革开放试验田、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一带一路”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重要支点。
11、海南自贸区(海南岛全岛3.54万平方公里):发挥海南岛全岛试点的整体优势,紧紧围绕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把海南打造成为我国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对外开放门户。
12、山东自贸区(实施范围119.98平方公里):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海洋强国的要求,加快推进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发展海洋经济,形成对外开放新高地。
13、江苏自贸区(实施范围119.97平方公里):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着力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14、广西自贸区(实施范围119.99平方公里):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要求,发挥广西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独特优势,着力建设西南中南西北出海口、面向东盟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
15、河北自贸区(实施范围119.97平方公里):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要求,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科技成果转化,着力建设国际商贸物流重要枢纽、新型工业化基地、全球创新高地和开放发展先行区。
16、云南自贸区(实施范围119.86平方公里):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沿边开放的要求,着力打造“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的重要通道,建设连接南亚东南亚大通道的重要节点,推动形成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放前沿。
17、黑龙江自贸区(实施范围119.85平方公里):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建成向北开放重要窗口的要求,着力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打造对俄罗斯及东北亚区域合作的中心枢纽。
18、上海自贸区(实施范围120.72平方公里+临港新片区):根据国务院于2017年印发的《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当前上海自贸区的建设目标是:到2020年率先建立同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投资贸易自由、规则开放透明、监管公平高效、营商环境便利的国际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
苏州人才引进政策2022
苏州人才引进为进一步抢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等国家战略叠加机遇,加快构筑人才竞争发展新优势,奋力推动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市政府决定对人才落户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1,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条件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2,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
3,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4,申请及办理。
符合第一条规定的人员,由本人到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4,申请及办理。
符合第一条规定的人员,由本人到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迁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人才集体户,由本人到人才集体户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符合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人员由申报单位到单位注册地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失业未婚子女随迁到合法稳定住所。
对拟落户的对象实行公示制度。
5,符合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人员所持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符合最新施行的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需要,组织研究建立职业技能水平评价机制。
6,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建立健全诚信备案机制,凡发现违背诚信承诺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失信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予以惩戒,在人才落户过程中,发现单位或个人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处理。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7,本通知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订具体操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一条顶尖人才引领工程。未来五年,重点培养一批具有成长为两院院士潜力的人才,并争取入选2到3名,给予入选人才200万元奖励,并给予培养单位500万元奖励。引进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等顶尖人才的,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并给予引才单位最高500万元奖励。围绕重大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需求,引进5到10个重大创新团队,给予1000到5000万元项目资助,并给予引才单位1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