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条件:

  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本市近亲属经公证愿意抚养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抚养人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投靠人员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抚养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未成年人提供出生证或独子证或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民政或法院或公证机关关于近亲属同意抚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6、抚养人的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关注【成都落户通】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发送关键词【投靠入户】,即可查看成都各类投靠入户办理指南、办理入口、所需文件下载等信息

  022成都父母双亡未成年人投靠近亲属入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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