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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积分落户条件2020政策
成都积分落户条件2020政策
根据成都市发布的《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中的内容,2020年成都积分落户条件为:
1、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居住证积分达到年度积分入户分值线,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一)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二)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0个月及以上。
(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2、需要注意的是,《办法》积分申报要求在成都市要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
“合法稳定居住”,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申请人拥有合法自有住房;
(2)签订正式住房合同,并办理备案的;
(3)签订正式的公共住房合同;
(4)签订国有直管公房合同。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个月。
“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是指非成都户籍人员,在成都市域范围内办理了居住证,且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持证人员。居住证载明应当与合法稳定居住一致。
成都买房落户新政策都有什么
社保最低缴多长时间才具备申请资格?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有区别吗?
申请人申请时前60个月应连续不间断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需要特别说明,单位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场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在省、市、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缴费的,也纳入认定范围。
针对第二个问题,不区分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
积分管理中缴纳社会保险指标到底是怎么积分的呢?
按月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每年分别积10分、半年分别积5分。
租赁住房是否可以积分?
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在办法里面是有体现的,《办法》中所提到的“合法稳定居住”即包含了租赁住房的情况。租赁住房是指申请人单独承租或者与他人共同承租的国有直管公房、本单位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其他合法租赁的住房。
积分规则为:申请人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计来计算。
成都市买房落户新政是什么
成都市是中国西南地区的主要城市,也是新一线城市,近几年,成都市经济发展得很好,招引了大批外来人员。对于不少年轻人来说,拿到成都户口还是比较容易,能够通过买房、学历及投靠的方式落户。下面小编就来介绍下成都市买房落户新政,以供大家参考!
一、成都市买房落户新政
按照《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同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能够根据规定申请积分,并按照积分申请办理入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
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有本市居住证;
2、男士55周岁以下,女士50周岁以下;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持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与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积分指标包含: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安排、诱导人口梯度迁移、急需匮乏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激发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12项指标。持证人的总积分相当于各项指标积分的总和。
当积分标准分值达到100分,即拥有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积分结果每年按期公布。
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关于成都市买房落户新政的全部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想必大家看完之后也有所了解了吧!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请多多关注齐家网,齐家网将给大家提供更全、更详细、更新的资讯信息。
成都积分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缴费的,分别按10分/年累积计算,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最近连续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于或高于四川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2.5倍(含)的、高于2.5倍低于3倍(含)的,分别加10分、20分。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一)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及以上。
(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对于户口登记中的项目,如果确有错误,经过一定的调查和程序,可以予以变更。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