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可以投靠儿媳落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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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投靠儿媳落户有什么影响
(一)投靠配偶 1。入户条件配偶具有本市居民户口且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居民户口。(1)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2)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且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登记结婚的。
(3)配偶是在本市服役的现役军人,申请人符合随军条件。 2。办理投靠配偶入户所需证明材料办理投靠配偶入户的,除需提供本市计划生育证明、合法住所证明及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件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属16至19周岁在校初高中学生的,需提供学校证明及身份证。
(2)符合随军条件的,还需提供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部出具的随军报告表。(二)投靠子女 1。入户条件子女具有本市居民户口且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本人及配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1)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有一方原是本市居民户口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本市居民户口。(2)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不含现役军人或在国外或境外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均具有本市居民户口。
(3)有子女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离休干部。(4)配偶是原本市居民户口人员,因故死亡后,有本市居民户口的未成年子女需照顾,且其本人没有再婚。 2。投靠子女入户所需证明材料办理投靠子女入户的,除需提供申请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单位人事档案保管部门或户口所在地街(镇)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合法住所证明、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及被投靠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属夫妻有一方原是本市居民户口的,还需提供原本市户籍证明;属丧偶的,还需提供配偶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
(2)属所有子女均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还需提供所有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有子女为现役军人或在国(境)外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还需提供子女的军官证、国(境)外身份证件和户口注销证明。(3)属离休干部的,还需提供离休证。
(4)属丧偶后要照顾未成年子女的,还需提供配偶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民政部门出具
公婆可以投靠杭州儿媳落户吗
可以的。
1、到居委会开个公婆需要儿媳照顾的证明,再到派出所开个《准迁证》,就可办理户口迁移了。
2、持个人申请、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迁入地公安机关领取《入户审批表》。然后由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县(市,区)公安(分)局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后开出《户口准迁证》。
3、凭《户口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领取户口迁移证,再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即可。办理《户口准迁证》不收费,有效期限40天。
扩展资料:
一、户口登记机关,对入户人所持的准迁证,经审查无误后,应及时给予办理落户手续。对不需要使用准迁证的迁移,迁出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要认真审查迁出理由是否充分和属实,必要时应直接向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征询意见,以免迁出后落不上户口。
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应依据入户人的迁移证给予落户。发现涂改违反户口证件的,要追查清楚,严肃处理。准迁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发证机关存查;第二联交申请人办理户口迁移,由迁出地存查;第三联由迁入地存查。
准迁证按统一规定的式样由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统筹印制,由市、县公安局或城市公安分局签发。填写准迁证要按照规定认真填写,字迹要工整,并加盖户口专用章。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准迁证,严防丢失被盗。
新疆、内蒙古等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准迁证,按统一规定的项目加印少数民族文字的,由自治区公安厅、局制定式样,报公安部备案,同时抄送其他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
二、户口迁入
1、派遣分配工作的大中专院校和技校毕业生,凭人事、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2、工作调入人员,凭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3、军队转业、复退人员,凭转业、复退安置办公室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4、出国出境人员回国,凭护照或主管部门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5、劳改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凭释放、解教证明到居住地派出所报到并办理手续手,给予恢复户口。
6、其它人员要求户口迁入,应向户证中心或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批准后,凭《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公婆能迁入儿媳户口吗
法律分析:老公的户口与公婆为同一户口簿,可以迁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