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我想了解一下成都的落户政策,请告知。谢谢?

2、成都天府新区落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3、天府新区落户需要哪些条件,天府新区落户需要哪些条件

4、成都天府新区落户政策2021最新

5、天府新区婚姻登记处需要预约吗

6、天府新区购房落户需要哪些条件,天府新区购房落户需要

我想了解一下成都的落户政策,请告知。谢谢?
夫妻投靠入户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您本人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2、您或您的直系亲属在本市有住房;

  3、结婚登记满3年,或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满3年。

  前置条件: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要的申请材料:

  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结婚证

  居住证

  住房证明

  社保清单

  注意:结婚或居住证办理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前置条件:外地未成年子女,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本市户籍的父亲和母亲。

  具体条件:

  1、外地子女未成年;

  2、父(母)户口在本市;

  3、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住房。

  所需要的申请材料:

  子女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结婚证

  住房证明

  子女出生证或独子证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

  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前置条件:

  非本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本市5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办理条件:

  1、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

  2、父母在原籍地身边无子女;

  3、成年子女户口在本市;

  4、父母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住房。

  所需要的申请材料:

  子女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父母在原籍地身边无子女的声明

  住房证明

  子女和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温馨提示: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办理夫妻投靠,需夫妻双方均到场

  4、办理投靠继父(母)的,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

  成都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1+2”户籍制度,即《成都市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和《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积分入户: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成都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工作,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来蓉人员,可以申请积分入户

  提醒

  除了之前发送过的100分原则,大家的是社保一年可以拿到20分哦,不管是单位交还是个人交,只要交的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一年就有20分。

  另外成都天府新区落户办理地址至20181月15起有所变动

  地址:天府大道南段16321楼。

  以上就是目前成都最全最新的落户的政策了

  成都天府新区落户必须预约(成都天府新区怎么落户)成都天府新区落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成都天府新区落户口材料:

  1、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及相互关系证明(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需提供此材料)。

  2、房屋产权证或合法有效的房屋购房合同或公房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含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小产权房除外(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需提供此材料)。

  3、集体户设立申请(申报设立集体户需提供此材料)。

  4、出生医学证明及计划生育证明(国内出生入户登记需提供此材料)。

  5、卫计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国内出生入户登记需提供此材料)。

  6、亲子亲缘鉴定书(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国内出生入户登记需提供此材料)。

  7、收养登记证(父母信息明确时办理收养入户的需提供此材料)。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需要交验的证件、资料,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户口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政务服务网-户口登记(包括注销、恢复、变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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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成都落户政策如果不满足人才落户的条件,可选择积分入户办理,成都户口新政,12项加减指标,积满100分即可申请入户。

  成都天府新区落户政策2021最新
法律分析:1、夫妻投靠所需条件: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满35周岁以上或婚龄达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满30周岁以上或婚龄达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2、父母投靠子女所需条件:男性年龄满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满55周岁以上;或者夫妻双方已经退休,有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本市投靠子女的。3、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条件:未满16周岁或未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随父(随母);仅限被投靠人的子女。4、投靠亲属所需条件: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独老人投靠亲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天府新区婚姻登记处需要预约吗
不需要。

  地址:华阳街道正西街274号 投诉电话:68772329

  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事业局婚姻登记处,兹定于2014年2月24日起开始办理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域内群众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业务,双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自2014年2月24日起不再办理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域内群众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业务。

  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事业局婚姻登记处位于华阳街道正西街274号。

  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案例:

  尊敬的天府新区党工委书记:

  您好,我是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镇的居民,于2019年1月18日在天府新区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遇到工作人员态度极其恶劣。事情经过是,我爱人是深圳家庭户口,所以户口信息在户口本第三卡,这种情况在深圳很普遍。我们提供了我们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但是工作人员一开始就说没有见过户口本有多本分开的,怀疑户口本是虚假的,而且是很嘲讽的态度并向其他工作人员展示。后来我们向工作人员提出要求询问领导,领导回复说以前有类似的情况后态度稍有缓和。

  然后又说第三卡户口本上没有地址只有第一卡有地址,我们说身份证上的地址和第一卡的地址是一致的。工作人员态度又非常恶劣说第三卡必须要地址才可以办理。我们电话咨询了深圳市公安局,得到的答复是我们的户口没有问题,深圳市公安局也直接和工作人员通话说明了情况。

  但是工作人员一直向深圳市公安局说要求我们把户口信息补全,最后深圳市公安局表示很无语并直接挂掉电话。

  深圳市公安局也说可以公对公调查户口真假,但是工作人员以流程复杂为由拒绝。最后我们只能飞往深圳并成功办理了婚姻登记。

  我要反映的问题是,1,服务态度恶劣,2,业务不熟悉,3,沟通极其困难。结婚是大事也是喜事,但因为工作人员的问题导致麻烦重重,因此对天府新区婚姻登记处非常失望。希望领导对天府新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以予重视以方便其他人办理。

  您好!根据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基层治理和社事局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于2019年1月18日前来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而接待您的是一名工作快一年的登记员,婚姻登记处从2014年成立至今确实是第二次接收到一户三本的户口薄,工作人员遇到问题是要先交流探讨的,并非是在故意嘲讽展示。

  婚姻登记处主任还主动接听电话开了免提跟深圳公安局沟通协调,深圳公安局也明确答复不存在第三本户口本,而是由于户口薄的人员变动当事人未能及时更新,公安局要求当事人回深圳补办新的户口本,而并非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要求公安局更新户口簿。

  关于您提出的几点质疑,天府新区婚姻登记处相关负责同志于1月24日下午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在沟通过程中,对照国家及省、市现行婚姻登记政策法规逐一向您进行了解释说明。对你提出的一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制定措施加以完善。

  并已对当天受理您登记申请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登记窗口全体人员引以为戒、提高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如有疑问请联系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基层治理和社事局综合执法大队:68772329。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婚姻登记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天府新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态度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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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 成都天府新区落户必须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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