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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什么手续,需要的证明是什么

2、应届毕业生(户口在家)怎么办理户口迁移?请高手指教

3、毕业的户口怎样迁移?

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什么手续,需要的证明是什么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2.大中专学生毕业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3.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4.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5.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6.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结婚户口迁移,持合法的结婚证;

  8.离婚户口迁移,持合法的离婚证;

  9.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0.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1.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12.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13.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4.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5.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6.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7.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8.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办理毕业生户籍迁入(接收毕业生户籍迁入办理须知)应届毕业生(户口在家)怎么办理户口迁移?请高手指教
我认为你是流程错误,大部分手续在迁入地办理即可。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所以你就正常上班,和单位先办证迁入,等都办好了,自然就给你开准迁证,人家南京不给你开是因为你单位那边没弄好。你现在卡在第一步就没办利索,得你们单位出面办。

  毕业的户口怎样迁移?
楼主,我补充上面的吧,你的迁移证过期了吗?看看,否则你只有回你学校当地的派出所补办迁移证,而且只能补办一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2006-09-28 16:59:28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标签: 办理毕业生户籍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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